促销行为一般规范。
1.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,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,履行优惠承诺,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欺骗、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;
2. 不得通过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他人,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;
3. 卖场、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(平台内)经营者开展促销的,应当制定促销方案,公示促销规则及相关信息,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;
4. 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。
有奖销售行为规范。
1. 经营者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、参与条件、参与方式、开奖时间、开奖方式、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、奖品品名、奖品种类、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、兑奖时间、兑奖条件、兑奖方式、奖品交付方式、弃奖条件、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,建立有奖销售档案,不得擅自变更、附加条件,影响兑奖行为;
2. 奖品为积分、礼券、兑换券、代金券等形式的,应当公布兑换规则、使用范围、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;
3. 不得有虚构奖项、奖品、奖金金额,或者擅自改变活动范围、不按要求投放中奖标志的商品(或奖券)等谎称有奖,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行为;
4. 不得有最高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。
春节期间,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着力规范商场、超市等各类有效销售等促销行为,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